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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因村民代签离婚判决书回执投毒报复

发布时间:2013-5-20 11:16:06    点击:69
    因同村村民小志(化名)在法院送达给自己的离婚判决书回执上代签字而怀恨于心,为寻求报复,康县村民王治才竟向小志家装有面粉的桶内投放毒药,并非法持有自制火枪而终落法网。5月16日,康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治才涉嫌投放危险物质、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提起公诉。   
    现年59岁的王治才,多年前被法院判决与妻子离婚,唯一的儿子也跟随了母亲,现孤身一人。由于当年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时,王治才不在家中,便由其不识字的弟弟代收,同村村民小志代为签字。王治才认为,正是因为小治的签字造成了自己目前的状况,遂怀恨在心,寻机报复。
  2010年11月中旬,王治才在集市上购买了一包毒药。11月24日中午,乘小志家中只有两位老人的机会,王治才借口磨刀从灶房取水之际,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撒于小志家面桶中。当日晚,两位老人及同村人肖某在小志家用餐后均出现呕吐、昏迷等症状,但并未在意,又将剩余餐饭给自己家的狗食用,致家犬当晚死亡。次日早晨,两位老人再次做饭食用后,当即呕吐、昏迷不醒,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得以脱险。而尚不知情的小志妻子用该面桶的面粉制作猪食后致两头猪死亡。
  事发后,经相关部门鉴定所投危险物质为毒鼠强。而王治才闻讯后负罪在逃,直到今年1月30日,小志偶然在集市上发现王治才后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。侦查过程中,警方还发现王治才非法持有自制火枪一支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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